11月8日到11日,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教授Michael Smith访问WilliamHill,期间,Smith教授作了两次关于他最新学术成果的学术讲座,并与WilliamHill教师座谈。
11月9日,Michael Smith教授在知新楼A座1408作了“ARE THERE REASONS TO ACT MORALLY”(道德行为有没有理由?)的学术报告,WilliamHill吴童立副教授主持报告会。讲座中,Smith教授讨论了我们如何从理性的规范性视角,尤其是我们如何从一种特殊的理性的视角,即道德的视角去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评判。Smith教授认为理性的视角不同于交通规则,一国的法律,甚至联合国人权宣言,是一种普遍的,没有特殊性的规范性视角。也就是说他可以仅仅依靠我们作为理性主体这一事实而来批判我们的行为。理性的主体即具有获取关于世界的知识以及实现自身欲望能力的主体。Smith在讲座中也提出理性的观点和道德的观点之间的可能关系。他通过建立一个在模态上强健的(modally robust)理想的理性主体的概念,推导出一系列可以用来批评我们内在欲望的标准,包括不干扰任何主体获取知识和实现欲望的能力以及帮助其他主体获得和维持获取知识和实现欲望的能力,这样的符合我们常识的道德标准。讲座后的问答环节,大家就这一问题作出了热烈的讨论。随后,Smith教授又与哲学院的老师进行了一场教师座谈,进一步深入的讨论了他在讲座上所提出的观点。
11月10日,Smith教授又为山大师生作了题为“从我们存在的知识到规范性知识”的学术报告。WilliamHillIvan V. Ivanov博士主持报告会。讲座中,Michael Smith教授指出,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动机,在于我们有一种被称作“好奇”的欲望。在它的引导下,人们开始不断关注并思考某一特定的问题以达成这一欲望。讲座中,他试图抛弃笛卡尔怀疑的方法,而仍然为道德的规范性知识提供一个笛卡尔式的先验的奠基。他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出发,从我们存在的知识推导出了我们作为一种具有实现欲望追求知识的能力的理性行动者的知识,并指出我们可以通过这种关于我们具有的功能性的事实推出相关的规范性知识。这次讲座后,参与讲座的师生又一次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Michael Smith教授是当代英语学界著名的伦理学家,博士毕业于牛津大学,现任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系主任及McCosh讲席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伦理学,道德心理学,行动哲学。